玛利亚路斯号事件研究_日语论文开题报告
编 辑:日语论文网发布时间:2022-06-01

研究的意义:

1872年日本政府在英美使节的劝告下对秘鲁国玛利亚路斯号船贩卖苦力一案进行了裁判,史称玛利亚路斯号事件。该事件涉及日本、中国、秘鲁等国,各国的参与共同决定了这一事件的走向,并对各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该事件也涉及法律适用、外交、人权等问题。研究玛利亚路斯号事件,不仅可以还原历史真相,了解当时该事件发生的具体经过,而且对于处理当今处理法律适用问题、外交问题、人权问题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

1872年7月9日秘鲁国船玛利亚路斯号在从澳门驶向秘鲁的途中遭遇台风,停留在日本的横滨港进行修理。船内载有231名中国“船客”。7月14日,一位名叫木庆的“船客”跳水逃走,所幸得到英国船救助。经询问得知玛利亚路斯号是一艘贩卖苦力的船。“船客”即为将被贩卖到秘鲁的中国苦力,中国苦力在船上备受虐待。在英、美两国公使的劝告下,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指示神奈川县县令大江卓对玛利亚·路斯号进行了裁判。裁判分为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两部分,前后历时3个多月,最终以苦力们获胜而告结束。重新获得自由的苦力由清政府派出的使节陈福勋接回国。日本政府自愿支付了陈福勋来日交接前苦力们的所有费用。当时在横滨的华人为表达对日本政府的感谢,出资为副岛种臣和大江卓进献了两面大旗。

对于该事件,许多专家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读。从法律的角度研究该事件的有日本的学者田保桥洁、森田朋子、醍醐龙马等人。田保桥洁利用日本外务省刊行的资料和神奈川县厅编纂的档案撰写了论文《明治五年的玛利亚•路斯号事件事件(一)(二)(三)》。该论文围绕中国劳工的救助问题所展开的法庭裁决以及日本和秘鲁政府所进行的外交交涉进行了有益探讨,从而从历史的一个侧面揭示了明治维新初期日本国内法与国际法(主要是领事裁判权) 的适用问题。该文虽然是85年前的论文,但仍然是研究玛利亚路斯号事件的基本文献。森田朋子在著作《开国与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运用和玛利亚•路斯号事件事件》中大量引用了英国档案,从法理角度分析了此事件。醍醐龙马的《围绕玛利亚•路斯号事件的国际仲裁审判—日本的首次胜诉》,则把重点放在了在俄国的国际仲裁审判,详细讲述了国际仲裁审判的过程,分析了日本胜诉的原因。从中日关系角度探讨该事件的有王铁军、胡连成、王士皓、刘岳兵等人。王铁军在论文《玛利亚•路斯号事件与中日关系》中简单概括了事件的经过后,详细介绍了此事件审理中神奈川县县令大江卓和日本政府发挥的重要作用,把1872年的中日关系喻为“蜜月期”。胡连成在论文《1872年玛利亚•路斯号事件研究—近代中日关系史上的一件往事》中具体阐述了事件起因、裁判经过。指出玛利亚路斯号事件促进了两国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特别指出此事件与1873年副岛成功觐见同治帝之间的关系。针对以上观点,刘岳兵在《近代以来日本的中国观第三卷》中提出质疑,并指出这一事件既要看到日本方面对中国讲信修睦的友好一面,更不能无视日本企图利用此事件而设计的种种“如意算盘”(处理台湾、琉球问题)。从人权角度研究该事件的有山口忠士等人。山口忠士在论文《明治新政府和“人权问题”》重点分析了明治新政府重视处理玛利亚路斯号事件的原因。但是,这些专家学者都是把玛利亚路斯号事件作为一个例子,从这个例子出发,从单一角度去探讨其关注的某一方面的问题,如法律、中日关系、人权。而关于该事件对日本方面总体影响和意义的分析与总结,学术界研究的较少。

因此,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整理了玛利亚路斯号事件的处理始末,并从多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该事件对于日本方面的影响与意义,力图还原历史真相,对玛利亚路斯号事件形成完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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