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安乐死”合法化进程探究_法语论文开题报告
编 辑:日语论文网发布时间:2023-03-16

本课题的目的及研究意义

在欧洲乃至全世界范围内,是否允许安乐死合法化一直是一个高度敏感和极具争议性的话题,迄今欧洲范围内仅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完全允许安乐死合法化。人是否拥有“合法并有尊严地死去”的权利,这是长久以来困扰着整个法国社会的严肃问题。最近几年,随着多起著名医疗事件发生,“安乐死”成为法国报刊媒体的热议话题,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2018年2月下旬,156名法国国会议员在《世界报》刊登联名公开信,呼吁政府推进安乐死立法,维护患者生命末期尊严。由此法国再掀安乐死立法争论。“安乐死”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它还是一个关于“生命和死亡的自由选择”的议题,具有伦理和哲学意义。与法国相比,中国在临终关怀方面比较落后。中国普通民众对“缓和医疗”、“安乐死”及“协助自杀”等概念都还相对陌生,而法国从70年代便开始了“缓和医疗”的工作。因此,探究法国“安乐死”合法化进程及其引发的社会争议不仅是医学课题,更是对于自由、生死、人道主义等伦理主题的哲学思考,并且为未来中国“安乐死”的发展道路提供一定的借鉴经验。

本课题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国内外对于法国安乐死合法化进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 安乐死立法过程中的重要法案,主要有两部,分别是:2005年通过的“莱奥涅蒂法”(La loi Léonetti)和2015年通过的关于“生命末期”的新法案(La loi Claeys-Léonetti)。结合安乐死立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对这两部法案进行对比分析,例如2003年著名的“Vincent Humbert”事件。大部分研究认为,2005年法案实际是一项“被动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为无法治愈的患者撤除维持生命系统,允许绝症患者拒绝接受他认为不合理或无效的治疗,病人“生前预遗”只具有参考作用,最后治疗方案由医疗团队定夺;2015年通过的新“莱奥涅蒂法”则允许在已经进入生命晚期的绝症患者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对其采取深度安眠措施(注射镇静剂)直至其生命终止。与2005年的法案不同的是,新法案允许人们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声明或“生前遗嘱”。如果患者已经失去表达或者判断的能力,医生有权遵循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声明,来实施“深度睡眠”以免除患者的痛苦。二. 聚焦安乐死合法化引起的争议,从医学以外的伦理、哲学等角度深入探讨安乐死和自由、尊严、生命等主题的联系。支持者认为其实一种人道主义行为,尊重病人的自由和尊严,而反对者则认为自由是相对的,生命至高无上不可侵犯,并且担忧安乐死合法化背后潜在的隐患例如谋杀犯罪可能性的提高。例如,2007年Benoît F. Leheup和Xavier Ducrocq共同发表的《对于安乐死的争论:对自主权的尊重还是对尊严的否定》一文中指出,尽管尊重患者自主权是一个经常被用来论证安乐死合法化的理由,然而自主并不是完全独立,个人由于其自治而受到的尊重属于社会生活的范围,尊重自主权的背后还隐藏着对某些生命尊严的否定,而这正是争论的核心所在。

本文从概念、行为分类、法律及典型案例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探讨法国安乐死合法化争论引发的社会和伦理争议,如生存权利、自由尊严、医疗资源等,这是隐藏在安乐死背后的关于人类自身道德困境的深层矛盾,最后对法国安乐死未来发展延伸思考,并且为中国安乐死立法道路提供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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